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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将全面推开 生育、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
生育保险如何购买?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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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将全面推开 生育、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

▋东方
 

近日,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生育处调研员解梦概括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推进思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解梦介绍说,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6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合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合并实施具备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现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地方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解梦特别强调,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还要保留。目前,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将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要坚持“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与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原有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不变。

据专家介绍,合并最核心的问题是资金,生育假延长、二孩政策放开等,都会使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大增。

据称,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生育津贴是否需要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即不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从目前政策设计看,只有参保的城镇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城乡居民没有。

为此,人社部社保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提出,放开二孩政策、产假延长及国家其他人口政策的调整对合并后的基金冲击不可小视,课题组将在研究中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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