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纪某某报案至怀远公安局,2014年6月29日他被同学王某某骗了100多万元。怀远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后立即安排民警进行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老婆刘某某从淮南到怀远某汽车销售公司,见到同学纪某某后编造淮南市田家庵矿务局正在筹建办公大楼,并讲与矿长老婆接下了这个工程。但需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因手中现在没有这么多资金,向纪某某、徐某借款130万元,并约定用期120天。
同年10月31日王某某又以在淮南市搞工程为名向怀远县兰桥乡村民刘某、劳某某借了12万元后在逃。嫌疑人王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取保。案件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