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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全省率先立法保障“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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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全省率先立法保障“老有所养”

星级记者 刘海泉
 

星报讯  11月25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三里一村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内,热闹异常。老人们呼朋引伴,在一起吹拉弹唱,健健身跳跳舞,玩玩电脑看看书。时近中午,为老人服务的社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师傅们,帮着准备午饭。

“不用自己动手做饭,也不用出远门,有的玩,有的吃,我们都把这里当作另外一个家。”社区75岁的王奶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今年年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把《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列入了今年的重点立法计划。在起草过程中,多次深入基层社区调研,紧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把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写入了条例草案。经过反复征集意见和前后30余次修改,《条例》内容不断完善,于今年11月10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全票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介绍,《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体现了乡镇街道、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了社区的基础性、支撑性、零距离的特点,规范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打通了服务老年人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让老年人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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