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情相济的正义使者
2016年12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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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评选人物事迹展播系列三十一
法情相济的正义使者
——记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新站法庭庭长徐红梅
▋陶庆 记者 雷强
 

徐红梅从事审判工作31年,她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秉持法官的良知与理性,讲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用公心、善心和诚心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恩怨。她审结各类刑、民事案件2000余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5%以上。曾荣获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耐心调解 诠释和谐司法真谛

张某诉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张某与刘某系邻居,而且耕地也相邻,但由于生活中种种琐事导致两家产生纠纷十几年,派出所处理有十几次,两家的矛盾不断升级,先后到法院诉讼有四次。徐红梅受理此案后,张某的儿子到法院,情绪非常激动,扬言其父亲被打、其家长期被对方欺负,如果法院这次处理其不满意,其绝对不会轻饶对方,要进行报复。徐红梅作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看到此情况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循序渐进做调解工作,刚开始刘某认为没有任何过错不愿意调解,后来徐红梅多次上门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从拉家常入手,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用通俗的语言向被告讲解法律法规,并整合社会力量,携手村委会干部共同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大家合力调解,一点点打开他们的心结,引导双方消除矛盾分歧。经多次苦口婆的劝说,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情系百姓 彰显为民司法情怀

杜某63岁,因交通事故导致瘫痪在床。杜某一家系农村户口,几年前家中耕地被征收,全家人靠外出打工为生。徐红梅受理此交通事故案,了解此情况后,根据杜某的申请,尽快联系鉴定单位为杜某做伤残鉴定,被告收到鉴定报告后,知道将面临巨额赔偿,无论法官怎么做工作,就是不愿意调解。

开庭时,杜某家人开始不太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此案,将杜某用轮椅推到法庭。当徐红梅看到杜某因身体不适露出痛苦的表情时,安慰杜某并告知杜某家人要相信法院一定会尽快做出公正的判决。杜某家人才将信将疑将杜某送回家中。杜某主张其系失地农民,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其相关费用,但提供不出土地被征收的证据,被告则认为应按农村居民的标准赔偿杜某的相关损失。如果按农村居民赔偿标准,杜某可能少获得赔偿款二十余万元,杜某的家人在旁听席上开始焦虑,纷纷站起。徐红梅见此没有机械办理此案,而是发挥法官职能,主动询问原告是否领取城镇居民医保卡,并要求原告代理人当庭出具城镇居民医保卡作为证据使用。最后综合案情,判决认定被告某单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应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原告的相关损失,两被告共赔偿原告1168322元,现杜某已拿到全部赔偿款。

秉公办案 弘扬廉洁司法正气

“公生明、廉生威”,徐红梅同志对这句话深有体会。法官在工作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情,想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就必须保持清廉本色。在办理乐某诉汪某确认合同效力一案,双方原本系夫妻,诉讼离婚时,乐某发现汪某将在公司的股份低价转让,于是诉讼到法院。

乐某系家庭妇女,汪某系某公司的总经理。乐某开始担心徐红梅会偏袒汪某,给徐红梅送高档化妆品等,被严词拒绝。徐红梅了解案情后,向汪某讲解法律法规,晓以利害关系,经过调解,汪某向乐某支付了巨额的股份转让款。

新站法庭远离瑶海法院,缺少法院的庇护,办公设施也相对简陋,安保措施更是捉襟见肘,易造成当事人对法庭权威的蔑视,双方到法庭时往往敢相互责骂、甚至互殴或使用暴力拦住一方当事人不让离开,徐红梅进行劝阻时,有的当事人不理解甚至躺在徐红梅的办公室不愿离开,每每遇到这种情况,徐红梅总是耐心劝说当事人,并告诫全庭同志,一定要团结,齐心协力,劲往一处使,形成战胜困难的强大合力。2015年度新站法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99件,荣立集体三等功。

人物简介:徐红梅,女,汉族,1966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瑶海区法院新站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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