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哥导读:孙子金某某因家庭琐事经常与家人发生争执,一天下午,孙子再次因琐事与其母亲发生口角并对其殴打,驾驶电动三轮车又将祖母双脚轧伤,造成老人轻伤二级。日前,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以施暴者金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经过:王祖母今年已经66岁,与老伴一同居住在儿媳家共度晚年。但现年20岁的孙子金某某经常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争执,2016年6月15日殴打其母亲和祖父等人,又持石块将其祖母脚砸烂后,于同年6月17日下午再次因琐事与其母亲发生口角并对其殴打,驾驶电动三轮车轧伤王祖母的双脚,经鉴定,王祖母遭受他人外力作用致左足第5跖骨完全性骨折,右足第2、3、4跖骨基底部骨折,上述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金某某因殴打祖母等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自动投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星哥点评:20岁年龄,早已不是孩子了,不说懂得孝顺,最起码应该知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因家庭琐事经常与家人发生争执,进而殴打老人,这不是一时的冲动。对这样的暴行,只有绳之以法,才能让其清醒,避免重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