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判结合 秉公办案
2016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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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评选人物事迹展播系列二十二
调判结合 秉公办案
———记宣城市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司含江
 

2013年以来,她审理民商事等各类一审案件37件,审结33件,调撤案件22件,调撤率达66.66%;审理二审案件90件,审结80件,调撤案件55件,调撤率达68.75%,办案数居前列,办案效率高、质量好、服判息诉率高。 ▋陶庆 记者 雷强

学者型法官

调判结合秉公办案

承办如梅百灵与广德县人民政府、浙江广厦房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徐燕等五人诉广德县交通局、广德大翔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和撤销股东会决议纠纷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审判中,她加强当事人的调解息诉工作,年调解撤诉率均保持在70%以上,且大多数调撤案件的当事人都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办案社会效果。

她积极关注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探索研究法律上的难点问题,撰写的5篇案例被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案例选用。多篇案例、调研文章被省高院采用或获奖。制作的裁判文书,对于双方争执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不仅从法理上进行了较深层次的说理和释明,对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其他纠纷还注重在文书中告知当事人以其他合理渠径解决,实现案件的妥当处理。

“一岗双责”

放到一处带动一片

司含江自觉提升司法裁判水平和职业素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2年,组织安排她担任审监庭庭长。她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全庭干警自觉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落实和贯穿于司法审判全过程,实现了再审结案率和调解率的双提高,年结案率100%,在“两评查”活动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2013年3月担任民一庭庭长以来,紧紧围绕最高院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结案率、调撤率、人均结案数一直居全院前列,民一庭被评为院目标考核先进集体。2016年6月,民一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她组织大家探讨案件涉及的程序问题、实体问题,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稳妥处理了多起疑难复杂及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参加各项政治学习

廉洁自律

司含江参加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把事实关与法律关,严守法官职业操守,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经常与庭室干警开展谈心活动,树立廉政意识,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所在庭室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情况。而她本人2004年以来,先后获得宣城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十佳百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11年6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14年9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人物简介:司含江,女,1971年9月出生,现任宣城市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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