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在基层扎根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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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评选人物事迹展播系列十七
“我愿意在基层扎根一辈子”
——记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副庭长叶丙华
▋陶庆 记者 雷强
 

提起霍邱的法官,人们不由想起她。她扎根基层法庭31年,任劳任怨,勤奋进取;她始终为民着想,在审判实践中总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她就是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副庭长叶丙华。                                   

任劳任怨,坚守基层一线

工作之初,叶丙华被分配在原叶集人民法庭工作,先后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00年1月,被调到城郊法庭工作,城郊法庭地处城乡接合部,管辖两镇四乡,辖区大、案件多,且相对复杂,这就需要法官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叶丙华于2000年报考了北大法律专业本科,并修完全部课程,顺利拿到结业证书。

叶丙华对承办案件的多与少、难与易从不挑剔抱怨。因执行力量有限,院里在基层法庭实行审判权与执行权合并,案件到手后,从送达、接待当事人、开庭、制作法律文书、宣判、填写网上信息、整理卷宗到执行,叶丙华全部亲力亲为。面对案多人少的繁重工作,作为法庭的老同志,叶丙华从不抱怨,带头办理难案、异地案件,给年轻人起示范作用。

叶丙华的爱人陈超俊于2007年12月病逝在工作岗位上,爱人的意外去世,给她精神上造成了严重打击,但作为一名法官她并没有因此消沉,处理完爱人后事后,立即投入工作。事后,院党组问她有没有什么要求,需不需要到机关上班时,她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热爱基层,我愿意在基层扎根一辈子。”2011年11月和2014年5月,叶丙华因身体健康出现问题先后两次手术治疗,但每次手术后稍做休息,她就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真情付出,化解群众纠纷

为节约审判资源,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叶丙华在审判实践中总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执行的全过程。

2013年8月,叶丙华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审理中查明,因被告人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在经济上严格控制原告,夫妻间隔阂渐增。在庭审小结过程中,叶丙华当众对被告的大男子主义思想进行严肃批评,讲明法律赋予夫妻双方平等的经济地位,要求被告多关心、爱护妻子。在叶丙华的教育下,被告当面向妻子承认过错,保证今后在经济上夫妻平等,尊重妻子的意见,双方言归于好。庭后,原、被告双方感慨:法官的真诚与耐心挽救了我们一个家庭。

大义凛然,捍卫法律尊严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不仅要禁得起利益的诱惑,还要面对当事人的威胁及流言蜚语。

2005年,叶丙华办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原告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被告以原告建房影响其通风采光为由,妨碍原告建房,原告为此诉讼至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因被告继续妨碍建房,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家属,以各种方式阻扰,并扬言把家中高龄老人抬到叶丙华家……

2013年4月,叶丙华承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内容,她依照法律程序对被执行人账户上的存款予以扣划,被执行人为此手持农药瓶到法庭,扬言要和叶丙华同归于尽……

类似这样的事情,叶丙华在办案中遇到多少次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但每次她都坦然面对,毫不怯懦和手软,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树立司法公信。

人物简介:叶丙华,现任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副庭长。于1985年12月考入霍邱县法院工作,扎根基层法庭31年,任劳任怨。2014年至今,受理各类案件283件,结案245件,结案率达86.6%,且所承办的案件,近十年期间无发回重审情况,无信访上访现象。她多次受到市、县法院的各类表彰奖励,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个人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六安市中院记三等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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