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大”法官 有事找老柯
2016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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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评选人物事迹展播系列十六
小镇“大”法官 有事找老柯
——记霍山法院下符桥法庭副庭长柯东升
▋陶庆 记者 雷强
 

在霍山法院,说起扎根基层,柯东升是当之无愧的排头兵。柯东升28年来投入到基层办案,默默躬耕于三尺法台,可贵的是他那百分百投入的工作激情和一丝不苟的负责态度,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竭心尽力,问心无愧,未忘初心而得始终,真正做到28年如一日。                  

把控时机是他的“杀手锏”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柯东升特别懂得把握好时机的重要性,尤其是执行案件。柯东升深知“时间就是生命”,农历腊月是案件执行的 “黄金季节”。每年腊月,柯东升都忙得不可开交。2014年腊月二十九下午,当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过年的喜悦中、围坐在团圆饭桌前,柯东升还奔走在执行路上。

他听说一起案件里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终于回家了,喜出望外,分秒不敢耽误地赶到被执行人家中,敦促他到银行提款,并将执行款及时送到了申请人手中。申请人感动地硬要留柯东升一起吃团圆饭,他笑笑说:“我家里的团圆饭正等着我呢!”回家后,妻子埋怨道:“别人都在家过年,你呢?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柯东升依旧笑笑说道:“我一个人多跑点,就有好多人年好过点,咱家的团圆饭吃再迟也值。”

心系群众是他的“良心牌”

柯东升常说,一名称职的法官,不仅是要办对案件,更要办好案件。好的案件在他看来,就是不但要经得起法律的考验,也要让群众打心底儿满意。

2013年,柯东升承办过这样一个案件:一名40多岁的妇女听说父母跟同村一对60多岁老夫妻起了纠纷,于是不问青红皂白赶到老夫妻家,把一位老人打了一顿。后来老人被送到医院,花去医疗费6000多元,该妇女拒不赔偿。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此案的柯东升多次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矛盾稍有调和后作出了赔偿医疗费判决。

真情感化是他的“感情招”。或许是因为自己对家庭、对孩子有着太多亏欠的缘故,柯东升每每看到一对对形同陌路的夫妻前来离婚时,心里总是充满了别样的酸楚。只要发现尚有和好的可能,他就想方设法地通过亲戚、朋友或者孩子的老师给当事人打电话,多方做调解工作,争取重修旧好。由于工作做得到位,柯东升承办的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的占了大多数。

是好法官却不是“好父亲”

在赢得乡亲们掌声和赞誉的同时,他也失去了许多许多。 为了办案,他顾不了老人,父母中风多年,生活一直不能自理,他只能把老人留在80多公里外的老家。母亲去世后他常掩面叹气,心里有着太多太多未尽孝的亏欠和遗憾。为了办案,他顾不了家庭,妻子远在60多公里外的另一个乡镇中学任教,二人工作都很忙,只能偶尔抽个周末见一面,婚后一直如此。为了办案,他顾不了孩子,孩子从小学到高中一直跟着妻子在乡下读书,中考时本已考取了县城一中,但是他由于工作实在太忙,根本无法照顾孩子,最终他又一次忍痛把孩子送到妻子身边读普通高中,父亲这个角色在孩子成长中是缺席的。

人物简介:1988年,年仅20岁的柯东升经招干考试进入霍山县人民法院,被分在山区派出法庭,这一“派出”就是28年。28年来,柯东升先后在漫水河、大化坪、下符桥等基层法庭工作。28年来,他先后审结各类案件2000多件,无一差错;28年来,他入农户、走田头、进工棚,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好人老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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