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在胸前 责任在肩上
2016年1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 法官评选人物事迹展播系列十四
天平在胸前 责任在肩上
——记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唐明翠
▋陶庆 记者 雷强
 

不论在哪个岗位,都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担任来安县人民法院水口法庭庭长期间,审结500多件案件,调撤率达69%,做到案结事了。1997年、1999年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法官; 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2014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同年被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安徽省五好文明家庭。2015年受到省高院嘉奖,同年被滁州市委表彰为“弘扬沈浩精神,推动三个发展”先进典型。2016年荣获三月份“滁州好人”称号。   

牢记司法为民 心里装着群众

2012年春节前,唐明翠审理的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被告系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件虽调解结案,但履行期限到期后,被告不履行,二十多个农民工因拿不到工资,情绪激动,扬言要到104国道堵路。她一边安慰当事人,一边和被告的代理人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把工程款打到法院的账户。经过唐明翠的不懈努力,48万元工程款在春节前终于发放到农民工的手里。看到农民工拿到了过年钱,她的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

水口人民法庭在唐明翠的带领下,各项工作业绩突出,荣获诸多褒奖。2011年被安徽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2010年、2011年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2012年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标兵单位。

能征善战 巾帼不让须眉

在同事们的眼中,唐明翠是一名性格爽快、处事干练、不甘落后的女法官。她2013年初到执行局工作以来,边干边学,不负众望,很快就胜任了执行工作。2013年至今,她共承办了593件执行案件,取得了“结案数最高、实际执结率最高、执行到位率最高、执行效率最高”的好成绩。

2014年7月,唐明翠在执行一起44名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陈某侵犯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时,由于当事人较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她深入村民家中了解,发现该案症结涉及部分土地所有权问题,为此,20多名村民到县政府上访。她立即将掌握的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并提出初步执行方案,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她主动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重新测量界定,拿出了有说服力的科学数据,又会同政府和村委会,提出了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妥善执结了此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化解了矛盾纠纷,也为当地政府消除了群体性上访的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

不屈权势 恪守职业道德底线

在情与法、钱与法的碰撞中,唐明翠自觉恪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一次查封执行财产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依仗自己有亲戚在机关工作便横加阻挠,坚持不让查封,还指着唐明翠气势汹汹地叫道:“你今天封了我的东西,我明天就叫你下课!”面对气焰嚣张的当事人,唐明翠指挥法警按裁定内容查封部分财产,并明确告诉该被执行人,如果再横加阻拦,法院将会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对其采取法律措施。被执行人见其态度坚决,不再嚣张,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作为审判和执行一线的女法官,唐明翠同志付出了比他人更多的劳动,克服了比他人更多的困难。天平在胸前,责任在肩上。她为了人民的司法事业,凭着对司法为民的执着追求,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正气之歌!

人物简介:唐明翠,女,1968年11月出生。现任来安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