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10天前,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应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了该院首次悬赏执行公告,以2%的奖励金额悬赏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结果被执行人次日就主动联系,并于公告第9天执行完毕。(11月26日《华商报》)
不可否认,法院通过公开晒“老赖”相关信息,悬赏寻找“老赖”财产线索,既是一种信用惩戒手段,也是一种信息公开形式,更是一种社会监督举措。不仅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便于群众监督、举报,而且可以倒逼一些“老赖”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老赖”被晒之后,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然而,在公开晒“老赖”的同时,也晒出了法院“执行难”,这更值得执法部门反思。
事实上,在当今社会,像西安市莲湖区公开曝光的这样的“老赖”不在少数。他们顽固不化,有的本来有履行能力,却热衷于同法律玩“躲猫猫”的游戏,且游戏规则是千变万化、五花八门。有的转移、隐匿财产,制造无履行能力的假象;有的利用银行之间“待结算账户”和固定资产不入账等手段来规避执行;有的利用破产的方式逃避执行等,导致法院执行难。而“装穷”,则是“老赖”惯用的伎俩,也让办案法官进退两难。
治理“老赖”,不能只靠“悬赏”。若想从根本上遏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等“老赖”行为,关键是解决“执行难”问题。首先,应从提高法院的执行力入手,严把传讯、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各个环节,不能让“强制执行”形同虚设,甚至沦为“老赖”的“避风港”。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办实事好事,少做表面文章,切实担负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应提高“恶意欠款入罪”的执行力,严厉打击“恶意欠款”行为,不能让“老赖”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