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在乡复员军人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记者 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