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1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会议决定任命吴存荣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决定免去陈树隆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会议批准任命胡胜友为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免去解正波的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免去李强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存荣简历:
吴存荣,男,汉族,1963年5月生,安徽无为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华东水利学院农田水利工程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毕业后任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助理工程师、水工二室副主任;1991年11月起任省治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科、综合科科长;1993年5月任省治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12月任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处长;1997年2月起任枞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1997年12月任枞阳县委书记;1999年2月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1年7月任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2000年9月至2002年11月参加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5年12月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06年2月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参加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9月任合肥市委书记;2011年10月任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2016年11月任省委常委,安徽省副省长。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七届省委候补委员、八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