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违停也将“吃”罚单
明确住建厅为城管主管部门 城管将有多领域综合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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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违停也将“吃”罚单

吴强 记者 于彩丽
 

星报讯 电瓶车、三轮车乱停放要注意了,11月8日起,合肥滨湖新区城管将对非机动车乱停放进行集中治理,对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等违规非机动车进行处罚。

最近几天,滨湖城管万年埠城管中队队员在云谷路段步巡,发现在云谷路与湖南路交口北侧向西慢车道内停放着多辆非机动车,包括大大小小的电瓶车和三轮车,多达59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城管队员经询问得知,该小区近期对小区绿化及部分道路进行大面积整改,所有非机动车辆一律拒绝入内。针对此情况,城管队员打印了禁止停车温馨通知单,现场对所有车辆进行依次张贴,告知各车主11月8日前将车挪走,并对前来取车的车主进行告知劝导。

非机动车乱停放和机动车乱停放同样造成交通不便,滨湖城管提醒广大非机动车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针对非机动车随意停放情况,11月8日起滨湖城管将加大辖区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的管理,及时提醒、劝导非机动车停放到规范停车线或停车区域,对车主不在现场且车辆严重影响通行的非机动车,将对非机动车进行强制拖移,并对车主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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