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网购诈骗,不能止于发布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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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网购诈骗,不能止于发布预警

▋ 和法堡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就要来了,想必“剁手党”早已将购物车塞了个满满当当,只等付款收货了。然而,有不少诈骗分子也瞄准了其中蕴藏的“商机”。近日,宁波警方发布预警,提醒消费者,无论是在网购的过程中,还是在签收快递包裹时,都要留个心眼,千万别中了骗子的圈套。(11月7日《现代金报》)

不可否认,每到“双十一”,不少诈骗分子把消费者的网购热情当作了“商机”“摇钱树”,巧设种种为人所不齿的消费陷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苦不堪言。比如,不法电商大搞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售后服务无保障,商家擅自取消订单等。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发布预警,提醒消费者多留个心眼,以免上当受骗,也是善意的、必要的,毕竟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让消费者减少“中招”的概率。不过我以为,充其量这只是一个辅助性措施,不可能“一提醒”就灵。想想也是,如果警方的消费提醒真能产生防骗的神奇效果,国家又何必养那么多的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

事实上,很多人把诈骗分子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坑蒙拐骗的“专业精神”,归咎为服务质量太差、人性太恶,但归根到底还是法治太弱。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这种“君子动嘴不动手”的疲软执法,诈骗分子才会肆无忌惮地大捞“黑心钱”的。无疑,如果执法者不身临其境地从严执法、惩恶扬善,而只是老调重弹、不厌其烦地热衷于“提醒”,非但无“虎威”可言,还会取笑于民。

一言以蔽之,不让消费者中骗子的圈套,光有提醒还远远不够。如果说消费者保持警觉是防范,那么执法者的严厉打击才是“杀手锏”。换言之,唯有监管执法部门重拳出击,实行无缝监管,对网购诈骗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让不法经营者付出代价,方能铲除骗子滋生的土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然也就得到保障。否则,没有感觉到疼,诈骗分子是不会长记性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沦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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