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和意见箱不是一对好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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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和意见箱不是一对好组合

▋苑广阔
“监督” 王恒/漫画
 

陕西省汉阴县国土资源局6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微博反映“摄像头对准两学一做征求意见箱”的情况说明,称摄像头为2012年安装,看到报道后,汉阴县国土资源局立即整改,将征求意见箱调整至办公楼一楼大厅便民休息区无摄像头区域。(11月6日新华网)

在任何单位、任何时候,摄像头和意见箱,显然都不应该是一对好组合,而在真正想给个人或单位、部门提意见的人眼里,它们压根就不应该一起出现,最好是水火不相容。毕竟在目前这种语境下,还不是每个人,尤其是那些手握一定资源和权力,能够对别人的利益带来影响的人,都能够宽容大度地看待别人对自己提的意见。

相反的,那些因为给他人提意见和建议,而遭受压制、打击、报复、“穿小鞋”的现象,却屡屡见诸媒体报道。这足以说明,给别人提意见,是一件具有一定风险的事情;而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部门,如果真想听取别人真实有效的意见,并且通过这些意见完善自我、改进工作、获得进步,除了具有一定的肚量之外,还必须要从制度和技术上做好对提意见者的保护工作。

像新闻中这家单位这样,把意见箱设在了摄像头下面,谁往里面投了意见,则单位的相关人员一目了然,即便当时看不到,但只要有需要,那么调取监控视频就可以了。如此一来,谁还敢提意见?

面对网友的质疑,汉阴县国土资源局也给予了回应,表示是前期的工作考虑不周,现在已经进行了整改。如果真是考虑不周,工作疏忽,现在又进行了整改,那还有可以理解的地方,但我们最担心的这是故意为之,那问题的性质可就不一样了。尽管现在干部群众在提意见的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比如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网站留言、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等,但是相比之下,通过设置意见箱的方式收集意见,还是更直接、更方便,也更具保密性。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与利用这一传统的提意见方式,尤其是要注意对提意见者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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