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7日下午,某某驾驶由太平财险承保的小轿车沿滁州市太吴路行驶至全椒县襄河镇大吴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鲍女士发生碰撞,造成鲍女士脑部受伤入院治疗。经认定,该车辆负事故全责。由于伤者脑部受伤,病情存在反复,导致治疗周期较长,2016年8月才基本痊愈。治疗期间,太平财险查勘人员始终与伤者保持联系,多次前往伤者家中慰问,并积极提供交强险垫付等专业服务。2016年9月14日,伤者及其家属到太平财险签订调解协议书,当日理赔款即转入伤者账户。2016年9月27日,伤者家属向太平财险赠送一面写有“情系客户承保保障,阳光关爱服务快捷”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