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王女士认为,高速公路对恶劣天气限速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导致事故较多,只能频繁使用关闭道口来管制。她希望能够使用“可变限速标志”来限速,并相应严格处罚超速驾驶员。
王女士表示,近年来雾霾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伴随着高速通车里程和车辆保有量的增加,因大雾或冰雪天气导致的多车连环追尾事故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相关部门因对大雾天气缺乏有效应对措施,频繁使用关闭主线道口的管制,导致大面积交通瘫痪,间接财产损失更是无法估计。
“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遇到恶劣天气,相关部门根据预案,一般会采取加强巡逻、限制时速、间断放行、警车压速、主线分流容留等措施进行预防,但由于没有对恶劣天气超速车辆进行有效处罚,80%以上的车辆都存在违反限速管制规定的现象,由于高速公路重型车辆较多,一旦发生异常,极易导致多车相撞、多人伤亡的较大事故。”
她建议,我省可根据天气实际情况,通过“可变情报板”适时告知驾驶人限速信息。分段设置车辆最高限速值,并经电子显示屏第一时间告知驾驶人前方道路情况,车辆速度应按“可变限速标志”标定值行驶,使其有效控制车速,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并达到少封路,甚至不封路的效果。
利用可变限速系统实现雾天等恶劣天气下对高速公路的精确、有效管理,应该是今后努力的方向。相关部门因深入调研,制定规范性的指导意见,使之更好地发挥效用。并加大对超速车辆的处罚力度,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震慑违法驾驶员,促使更多驾驶员养成良好驾驶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