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消费近200元的海鲜自助,要提前收取顾客每桌100元钱的保证金,这让食客王女士有些不满。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不少自助餐商家都有这样的规定,商家称此举目的是“避免浪费”,引起食客的重视,实际操作中,如不是浪费过于严重,钱都如数退还。(10月30日《北京晨报》)
自助餐按需取食,能吃多少就点多少,不能浪费,也不能打包带走,这是吃自助餐的规则。可是现实中有的人“大方”惯了,点菜总是超负荷,结果造成剩余浪费。预收保证金,如果是浪费过于严重就从中扣除,反之就退还,这一做法没有什么不妥。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已经明码标价还要另外收保证金,是附加的强制行为,不合情理。此话不妥,标价是自助餐的成本利润税收等,并不包含浪费成本,如果是浪费成本也包括在其中,岂不是助长浪费。诚然,大多数就餐者都力求做到尽量地消化不浪费,但是实际食用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约束很难把握,不知不觉地就会产生浪费,而收取保证金与个人的利益挂上了钩,等于处处提醒消费者不能浪费,浪费等于浪费了自己的钱,迫使更多的人去“按量点菜”。从实行保证金的餐馆看,浪费现象明显减少,可见此做法效果明显。
自助餐实行保证金不比开瓶费,其只是暂时的寄存与保管,只要不严重浪费,结账时钱归原主,对食客没有什么损失,而从法律的角度看,也没有禁止此方面的行为。既不违法,又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又能减少浪费,这样的做法值得肯定。
现实中浪费现象不仅在自助餐,在其他就餐方式上也存在,要减少浪费,需要进行教育宣传,提倡节俭意识,但也可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仿照自助餐收保证金的做法,运用到其他就餐上,效果将明显改变。
勤俭节约是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大力提倡的,不管怎么说收取保证金与此都相吻合,相关部门应理直气壮地予以支持,并且总结经验,在更深的领域予以推广,让“光盘”行动更为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