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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0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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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安徽全面实施个体户“两证整合”
工商、税务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换照的老证继续有效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个体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份材料”,即可实现申请、受理、审查、核准、赋码、发照、公示登记所有流程。 10月27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安徽省政府获悉,自11月1日起,安徽将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暂未换发新执照的个体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记者了解到,所谓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由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的原有模式,改为只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完成个体户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全新登记制度。

个体户申请人需要怎么做?采访中,记者得知,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 而工商、税务两部门会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

统计显示,截至8月底,全省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222.25万户,带动529.13万人就业,同比增长14.01%。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吴良斯表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同时,他还介绍,对2016年11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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