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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还房贷” 是浮躁式的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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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还房贷” 是浮躁式的迷失

▋木须虫
 

10月13日,江苏镇江扬中八桥派出所在对当地一家旅馆进行检查时,将正在卖淫嫖娼的王女士和于某抓个现行。在民警询问王女士从事卖淫的原因时,王女士表示,为了尽快还上房贷,她在公司请了几天假,跟着朋友一起到了扬中卖淫,希望能赚点“外快”,没想到落得如此结局。(10月20日《现代快报》)

不否认居大不易是普遍的现实生存难题,王女士为还房贷而卖淫,很大原因确是来自当房奴的经济压力。然而,如果以经济压力的困境来为卖淫辩解,无疑是本末倒置的。且不说卖淫本身构成了违法,单就个人已经有正当职业和正常家庭的女性而言,为了快一点获得一些收入,可能背负起沉重的道德代价,如果失去职业和家庭,无疑是很不理性的。

这与其说是房贷压力大,或者说是抗压能力差,还不如说是一种浮躁式的迷失。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可以理解,如果想增加收入,完全可以有更多合法的途径,如夫妻二人从事兼职,而非为了一个“尽快”而不择手段,失却法律、道德、伦理的底线,走上“唯金钱”的歧路。

值得注意的是,“卖淫还房贷”本是极端个案,却在舆论场里赢得一片同情之声,纷纷把矛头指向了城市房价高、生存困难,将其违法行为视作一种无奈,甚至无限放大城市白领乃至年轻群体的困境,不得不说这也是浮躁式迷失的一种宣泄。

城市房产充满泡沫、调控失位以及保障政策不健全,的确值得诟病。但在当下,在城市有住房越来越成为“城里人”的外在标识,进而异化成“唯一追求”,把所有的幸与不幸都系在住房身上,毫无疑问,本身就是一种极端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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