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将调整今年1月1日起的省直机关差旅费中的住宿费标准,到外省出差,在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住宿,省级干部住宿标准上调。
到外省出差。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省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厅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2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
在省内出差。省级、厅级干部的住宿费标准不变,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费标准由310元调整到350元。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外省和省内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出差人员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