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14日公开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案,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金道铭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综合新华社
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金道铭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781389亿元。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金道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金道铭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履新36天就被拿下
据媒体报道,2014年1月22日下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省领导袁纯清、李小鹏、薛延忠、金道铭等出席并在主席台就座,会议补选金道铭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而金道铭最后一次露面是2014年2月24日,当天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山西省反馈巡视情况,会后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立刻召开会议,金道铭也出席了会议。
2014年2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此时距金道铭当选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仅过去36天。
中央第六巡视组组长叶冬松代表巡视组作反馈时指出,“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部门处理。”
曾在纪委任职16年
据公开资料显示,金道铭在中纪委监察部任职时间长达16年,加上在山西担任纪委书记的几年,金道铭可以说是一位“资深”的纪委系统官员。
2014年12月2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金道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称,经查,金道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与他人通奸。金道铭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金道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