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
2016年10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出台十条意见调控楼市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

 

合肥市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房;外地人购房需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即使首次购房申请商业贷款,最少也得首付30%;家庭名下已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厦门、南京、合肥、苏州被业内称为“房价四小龙”,10月2日晚,合肥市政府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至此“四小龙”已全部按下“限购”键。           ▋记者 沈娟娟

【限购】 市区户籍家庭限购2套房

合肥市已经开始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具体政策为: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据介绍,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住房信贷】 首次购房申请商业贷款最低首付30%

合肥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即日起,有一些市民也将无法获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肥市将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明码标价备案】

同一项目、同类房屋半年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同一项目、同类房屋6个月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月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特殊人群保障】

合肥市将分类梳理全市人才住房“刚需”,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制定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

此外,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2016年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不少于1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解决其居住困难。按照规定,有关部门将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快分配入住。

今年提供万套公租房

【居住用地】 年内市区再供应5000亩居住用地

合肥市将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今年内市区再供应5000亩居住用地,力争全年合肥市居住用地供应超10000亩。同时,优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住用地比例,提高上市土地的居住用地占比。在规划设计时,主城区内90平方米左右中小户型新建商品住房占比不低于50%。

【拍卖会】 市区及三县居住用地竞买, 每次拍卖会只能参与1宗

记者了解到,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用地的竞买。

2012年1月1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得居住用地超过已供应居住用地总量2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违法违规】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

按照要求,合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重点查处违规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行为。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发布和炒作虚假广告信息、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房产、建设、国土、规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