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上词条显示,企业由商务部控股组建,年营业额110亿元……安徽大唐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公司”)老总杨某信以为真,同意被告人蒋某以大唐公司名义采购煤炭,并与其签订合同。然而,这不过是蒋某设计的骗局,百度词条的内容是虚假的。蒋某以大唐公司名义采购煤炭后,再将煤炭货权全部转给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内售卖,至案发,先后骗取了大唐公司煤炭45万余吨,价值2亿多元,还有1.6亿多元损失无法追回。9月27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蒋某被控涉嫌合同诈骗罪。
虚构百度百科词条,吸引企业伙伴
现年47岁的蒋某,淮南人。他是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是上海虹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虹桥公司”)能源部承包人。
检方指控,经依法查明,2014年4月,蒋某承包虹桥公司能源部,借用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当年5月16日,虹桥公司在工商登记中增加了煤炭经营项目。同年7月30日,百度百科首次登记“上海虹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词条,将虹桥公司进行虚假介绍。
随后,蒋某以虹桥公司名义找到杨某、李某某洽谈合作开发煤炭贸易。杨某是大唐公司、大唐安徽联合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下称“联合公司”)的总经理,李某某系联合公司煤炭业务负责人。虽然合同未实际履行,但蒋某向大唐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也因此获得杨某、李某某完全信任。同时,李某某上网查询“上海虹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百度词条后,对被告人蒋某的介绍信以为真,并汇报给杨某。
想不劳而获,结果欠下2亿多元货款
取得信任后,蒋某找到李某某,提出以大唐公司名义采购煤炭,所采购煤炭转售虹桥公司,由虹桥公司将煤炭最终出售给“南方水泥公司”。蒋某谎称虹桥公司、“南方水泥公司”均为国有企业,不存在支付风险,大唐公司无需任何资金投入即可获利。
同年12月,蒋某以大唐公司名义,从广西采购煤炭,随后以大唐公司名义与虹桥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煤炭货运权转至虹桥公司后,蒋某将上述煤炭货运权转移至江阴公司(蒋某欠下债务的公司)用于抵债。截至2015年3月,蒋某以大唐公司(含联合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对外采购45余万吨煤炭,大唐公司也因此欠下煤炭企业2亿多元货款。
在庭审现场,面对指控,蒋某几乎全盘否认。对于利用百度百科作假的指控,蒋某也不承认。检方认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蒋某刑事责任。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