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小刘是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今年他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村子里盖章后,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不给发补助款。(9月21日《华商报》)
相较于前些年,如今笔记本电脑根本算不上是奢侈品了,其价格不高且与普通电脑相差无几,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大众用品。在信息爆炸、网络发达的当下,电脑也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的必需品。因而,以“购买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将贫困生拒之于助学金生活补助门外,乃是非常不合理的。此举难免遭人“炮轰”。
《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于2007年制定,到现在已经执行了9年,但其依然将笔记本电脑视作奢侈品,全然不顾由于时过境迁,它已经成为了价格不高的大众用品的事实。对此,笔者不由得想起“刻舟求剑”的寓言故事。
“购买电脑不算贫困生”的规定,时过9年仍未作修改,与“刻舟求剑”何异?那个楚国人刻个记号便于打捞宝剑,原本并没有错,但不应该把记号刻在了移动的船上。同理,有关部门当初规定“购买电脑不算贫困生”也没有错,但不应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与时俱进地予以修改。
楚国人“刻舟求剑”,应该是愚钝所致;而如今一些部门或者机关“刻舟求剑”,无疑是懒政导致。懒政不除,“刻舟求剑”的规定难绝!要想避免“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之类不合理的事情再次出现,有关方面应当根治懒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