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报道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李鸿忠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李鸿忠,男,1956年8月生,汉族,山东昌乐人,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经济师。1988年,32岁的李鸿忠从电子工业部“空降”广东,挂职任惠州市副市长。此后,李鸿忠在广东工作了19年,期间于2001年45岁时出任广东副省长,成为省部级官员,后又主政深圳4年,先后担任深圳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07年11月,李鸿忠调任湖北省委副书记,又先后担任湖北省长、湖北省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