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国企财务部副经理,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1000多万元公款用于炒股和赌博。好在公司一名员工及时发现,向单位领导反映致使案发。
9月8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驿达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王某某被控涉嫌挪用公款罪。
8年挪用千万元公款炒股、赌博
现年34岁的王某某,舒城县人。
王某某所在单位驿达公司属于全资国有企业,年纪轻轻的他工作很出色,从会计一路升至财务部副经理,原本有个很好的前程,却因为对公款动了“心思”而触犯了法律。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驿达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期间,利用其单独负责驿达公司下属服务区收入款上划的职务便利,将吴圩、符离、福山等服务区收入款违规划转至驿达公司在某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及工会账户。
随后,王某某再利用其保管账户印鉴章的职务便利,从上述账户挪用公款1045.53万元。王某某通过转账、提现的方式,将这些钱款用于炒股和赌博。
伪造三枚银行章,制作虚假对账单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了解到,检方在调查时发现,王某某的股票账户里680万元都是公款。
至于为何长时间挪用公款未被发现,王某某供述,为了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其转账和提现的整个收支过程均不入账。为了应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他同时伪造了3枚银行业务专用章,制作虚假银行对账单。
自以为挪用公款的事情做得滴水不漏,殊不知公司的银行账户绑定了一名员工的手机号码。据这名员工透露,之前已经发现了手机上收到了相关转账短信,但是其没有在意,直到今年1月份再次发现异常,最终向公司负责人反映此事。
退赃百万元,自述已无任何财产
今年1月份,被告人王某某挪用公款一事被发现后,同月29日,王某某委托妻子代为向高新区检察院投案,并退回赃款106.29万元。
庭审中,王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忍不住痛哭流涕,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对不起公司,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王某某的代理人表示,王某某存在自首的情节,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并且王某某在案发前退回了他身上所有的财产,共106万余元。同时,王某某表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房产或者财产了。
检方认为,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和炒股等非法及营利活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其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表示认可。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