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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课罚款”错在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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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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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课罚款”错在了哪里?

□ 宛诗平
 

9月6日,有学生在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发帖爆料称,开学前该学校辅导员向学生收取上学期的“旷课罚款”,并表示不交罚款不予报到注册。记者致电长沙市教育局的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接到3名学生的投诉,目前教育局正就此事进行调查。(9月7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学生迟到旷课现象在高校时有发生,更有学生将迟到旷课视为一种时尚,而老师、学校则千方百计让学生回归课堂。长沙南方职业学院辅导员向学生收取“旷课罚款”,并以“不交罚款不予报到注册”相挟,即便初衷是为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但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对于没有任何收入的学生群体来说,动辄高达七八百元,甚至一千多元的“旷课罚款”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种把学生日常的违纪行为与学生报到注册相挂钩的做法,除了让公众惊诧于校方无处不在的“经济头脑”外,还有诸多难解的困惑:罚款的依据是啥?罚款能够替代教育?除了罚款之外,真的再没有“更好的办法”?

“旷课罚款”错在了哪里?首先,这是一种典型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虽然学校对于违反校规的学生拥有一定的处罚权,但罚款是对学生财产权的处分,只有法律赋予相应罚款权的单位才有权依法作出执法决定,“旷课罚款”已明显超越学校权力范围,即使是行政机关在作出罚款决定时也需法律授权。因此该事件中,老师的罚款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支撑,属违法的乱收费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其次,“旷课罚款”有违教育初衷。学校本就是教书育人之地,对于学生迟到旷课等不良行为,学校应以辅导教育为主,屡教不改者方可在职权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处罚。惩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而舍本逐末的“罚款式教育”失去了教育的内涵,失落了教育的精神,已涉嫌“以罚代管”,非但无法起到教育矫正的作用,反而容易激起学生的抵触情绪,更是学校对自己教育职责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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