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9月3日头版头条报道 深蓝的门楣,居中悬挂着司法行政徽章,徽章两侧白色的中英文“司法”字样简洁大方。近日,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采访时,该县司法所醒目的外观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我们希望群众一眼就能认出司法所来,看到这个牌子,就会自然想到这里是调解矛盾纠纷和法律服务的场所。”长丰县司法局局长杨维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基层司法所是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没有统一的标识,往往令群众有门难找、有人难辨,推行形象识别不仅能方便群众,还有助于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7月7日,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长丰县司法局作为唯一一家县级司法局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了交流发言,该局以推行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为载体做强基层司法所,夯实基层基础、活跃基层职能、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及服务向村(居)延伸的做法得到肯定。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在调研长丰县司法行政工作后表示,“长丰经验”是司法行政工作强基固本的样本,将在全省进行总结推广。
长丰县还创建了村居司法协理员工作机制,采取“推荐+考核”方式,在全县271个村居各选聘1名司法协理员。据统计,2015年,长丰县各司法所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457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50件,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39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20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