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31日下午,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案。其中,因严重违纪,接受张庆军辞去合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因工作调动,接受周善武辞去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凌云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代理市长。决定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胜友代理检察长。
凌云,女,1964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肥东。198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及管理专业,1988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1988年5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安徽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国库处处长,亳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02年11月—2003年3月参加安徽省市县领导干部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管理培训班学习)。2003年11月任亳州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9月任亳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5年12月任亳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06年11月任亳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长,2008年5月任合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2013年6月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长。2013年7月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2016年8月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提名为合肥市市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