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盖别墅不应“罚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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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盖别墅不应“罚酒三杯”

□ 刘建国
“重罚” 王恒/漫画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8月30日《京华时报》)

不难看出,当地国土资源局开出的罚单,明显处罚过轻,难以起到应有的执法效果。毁林占地、私盖别墅,最后却仅仅被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处罚,如此的处罚标准,无异于是对违建者“罚酒三杯”。

根据报道来看,2015年1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曾对违建者进行处罚,其依据事由为“非法占地”,总共罚款378元。在无关痛痒的处罚标准下,违建者肆无忌惮,最终让违建的规模扩大为如今的三栋楼房。就在今年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做出处罚,那就是所谓的“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5536.5元罚款”。不难看出,两次处罚,力度之轻、效果之差,确实让人如同隔靴搔痒,难以认可和接受。

可以想象,当惩罚的板子高高举起,却又轻轻落下,只会让违建者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两张罚单,一张不到四百,另一张不到六千,足以表明执法权丧失了应有的惩罚目的。相较于别墅的违章修建而言,两张罚单没有一点威慑力,反而会成为别墅违建的催化剂。

景区内明目张胆的违建,并不隐蔽,但却只有国土部门的“低价罚款”,而其他具有监管权的部门和机构集体缄默,背后的原因值得追问。

应该说,面对景区内的违建,处罚方式和标准并不是单一和局限的。从这个方面来说,毁林、占地、违建等都应该有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罚,并不只是国土部门的职责。假如,各个部门的监管都能到位,处罚标准和方式都能更加严厉,如何会出现每平方米罚3元的怪诞一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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