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客、甩团、强制购物……一提到导游,很多人会有负面的印象。曾经风光无限的导游,在相当多人眼里甚至和“导购”等同。
不合理低价甚至“零负团费”就像一个毒瘤,一直困扰着旅游业。由此带来的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安排另付费项目,极大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一位因要求游客购物和增加自费景点被吊销执照的导游说:“我们也希望游客开心。能好好当导游,谁愿意当‘导购’?”
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将如何保障游客的权益?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游客今后可以根据游览线路、自身喜好等通过网络预约平台自主预约导游。
其次,游客可以通过预约导游的网络平台对导游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等进行点评。游客的评价将是导游今后业务量多少和服务费高低的重要参考内容。此外,今后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游客支付的导游服务费和自愿支付的小费,试点机构也可根据导游的业务量和游客的评价,向导游发放额外补贴或奖励。
此外,今后如果自由执业的导游向游客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的,或向旅游者兜售、变相兜售物品,或欺客、宰客,强迫游客购物的,经游客举报核实,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罚,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报告》显示,接受调查的2170名游客中,有78%的游客支持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大多数游客对试点工作持乐观态度。
也有部分游客认为,导游自由执业存在导游和游客双方风险加大、争议纠纷解决困难、恶性竞争加剧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