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科技局获悉,合肥市正式出台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二十八条”意见。到2017年底,合肥要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辆,到2020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万辆。为实现这些目标,合肥市将放出一系列“大招”,如鼓励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将安排10000元/辆用于充电费用补助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等。
个人:买一辆纯电动车补助1万元
合肥市将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在与中央财政1:1配套的地方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充电费用补助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免收牌照费;合肥市区道路临时停车给予优惠。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单位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对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补助。
单位:买公车一半得是新能源车
合肥将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邮政、物流、环卫、机场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50%。
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社区:电动化示范小区奖10万
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共享业务。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300辆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第一年给予每车每月5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
每年评选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给予每个单位10万元的奖励,专项用于专(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奖励单位总数不超过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