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的罕见强降雨导致长江中下游地区汛情告急,除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外,也淹死、冲走大量畜禽。公开信息显示,安徽死亡或冲走生猪近8万头、家禽1200余万只;湖北因灾死亡猪超8万头、禽类逾360万只;江西死亡家禽520余万只。一个多月过去了,这些死亡畜禽去哪了?会否“上餐桌”?(8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生猪、家禽的流向,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仍旧泡在水里,还没有被打捞上岸;一种是打捞上来以后被焚化、深埋后无害化处理了;一种是冲走以后下落不明。很显然,在这三种情况当中,只有第二种情况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也是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求的。而另外两种情况的背后,则预示着各种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比如传播疾病,比如死禽死畜最终流向百姓餐桌等等。
其实,对于死亡禽畜的处理,国家既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全国各省市也出台过很多条例、制度和办法予以规范和引导。比如在这次遭受洪涝灾害的安徽,对砸死、淹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要提请各级政府立即组织力量收集并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问题在于,规定很完备、很严格,但是在现实中却未必能够严格按照流程来操作处理。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来看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像这次遭受洪涝灾害的安徽、江西等地一样,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立即行动,开展全面排查,严防死亡畜禽流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把解决问题的途径进行前移,通过提高禽畜无害化处理补偿标准,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等工作,切实减少受灾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经济损失,以此来提高他们进行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的动力,同时降低他们违规处理死亡禽畜的意愿和动力。不管怎么说,面对被水淹死冲走的数千万头禽畜,它们的最终去向,是值得追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