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胡凤 汪成 王响宁 记者 曹开发) 近日,倪某(男,30岁,上海人)因假借恋爱骗取章某(女,33岁,泾县泾川镇人)51万元,被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4年7月4日,时年31岁的章某到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2013年年初,在网上认识一名上海籍男子倪某,和倪某谈恋爱10个月当中,倪某先后向章某借款51万元,现倪某失联,报警求助。
刑侦大队大队长曹小伍率员赶赴上海开展侦查发现,倪某无正当职业,居无定所,欠大量外债。为躲避讨债人,倪某的父母也搬离家中在外租房,无法联系。同时,民警获知倪某已结婚并育有一子。初步侦查确认,嫌疑人倪某存在隐瞒婚史、虚构家庭情况、学历、工作等事实,存在虚构事实诈骗章某财物的嫌疑。
2014年8月27日,泾县警方将倪某列为网上逃犯。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6月29日,民警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一棋牌室内,成功将倪某抓获。
倪某归案后,称自己一直在河南省郑州市做生意,和被害人章某恋爱期间,向其借款用作周转,是借贷关系,并非诈骗。面对审讯僵局,办案民警没有灰心,而是立即赶赴河南郑州、开封、安阳市等地取证,经四昼夜奋战,行程两千余公里,终于形成证据链,成功戳穿倪某骗取章某钱款用于做生意资金周转的谎言。对所“借”钱财,倪某全部用于赌博和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倪某已经被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侦办之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