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7月11日,再三思量后,农民陈齐(化名)决定“豁出去了”,他要赶着羊,逃出山西蒲县,目前一家人和羊已经在外躲了26天。近日,记者了解到,不少村庄的养羊散户都接到过通知,有的还被叫到镇里开会,限期10天内卖掉羊。(8月8日《中国青年报》)
初衷很美,结果很坏,这是值得警惕和深思的事情。拿蒲县来说,无论是开展这次封山禁牧专项行动,还是两年前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其初衷都很美好:既要保护生态,又要帮农民致富。但现实充满讽刺,原来鼓励养羊,现在又不让养羊,还要求限期10天把羊卖掉,农民的致富梦被“卖羊令”无情地碾碎。
事实上,蒲县的封山禁牧行动一开始就跑偏了。《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中明确规定:“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以封为主、禁牧与圈养、恢复生态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蒲县不仅设置了让农民高不可攀的圈养标准,还要求圈舍不达标的农民限期卖羊,甚至都等不到秋后羊价高的时候,毫不顾及农民的利益和感受。
蒲县“限期10天卖羊令”不仅碾碎农民的致富梦,也重创当地政府的公信力。蒲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强称,“搞养殖需要承担政策、经营、市场三种风险”,但政策风险是政府一手造成的,岂能让农民独自承担?养羊散户多数是生活贫困却又无法外出打工的农民,只能靠养羊维持生计,“卖羊令”等于断了他们养家糊口的路,让人情何以堪?
生态环境和农民利益不是非此即彼的两极对立关系,只要当地政府拿出作为,是可以做到统筹兼顾的,至少“卖羊令”不该出现。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精准施策,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对养羊户进行大力扶持,引导养殖户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变。即使因生态特殊不适合养羊,也应施行“逐步退出”的策略,以避免价值9万元的羊被2万元贱卖现象的发生。
蒲县“卖羊令”既是典型的懒政,也是典型的乱作为,归根结底是权力的“任性病”又犯了。奉劝当地及时、果断叫停“卖羊令”,否则后果真的可能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