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昨日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驾驶员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调度服务站或候客场所揽客;网约车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出租车;收费标准、服务价格须明示。
车辆性能指标应高于出租车
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总体要求应符合GB/T22485的相关规定。应保证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行可靠性,提供24h不间断运营服务。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就车辆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应通过安装车载终端等手段,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平台(又称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又称线下)提供服务车辆一致。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 宜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
驾驶员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健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简称驾驶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制度,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驾驶员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调度服务站或候客场所揽客。
乘客评价不满意率小于20%
征求意见稿拟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对于约车需求100%响应,约车成功率大于或等于80%,乘客服务评价不满意率小于20%。
关于信息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敏感信息、国家安全信息的保护。应防止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损毁、丢失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告知相关信息主体,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宜接受第三方信息安全审计,发布年度信息安全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客户端应用程序应具备以下功能:车辆位置信息实时分享功能,经约车人或乘客认定后的他人可随时查看服务过程中的车辆动态位置信息;个人电话加密功能,乘客与驾驶员之间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沟通联系;“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网约车经营者自动发送。建立订单管理制度,制定派单规则,对预约成功率高、服务质量好的驾驶员,宜在订单分发时予以优先考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须通过本企业网站和客户端应用程序对收费标准、服务价格进行明示。
目的地变化按实际行程收费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流程,包括接受订单、订单分配、订单变更或取消、订单完成。
接受约车人提交的订单,订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乘客用车时间;乘客上下车地点;乘客对车辆类型、驾驶员服务质量等级等提出的个性化需求;约车人或乘客联系方式。
订单变更或取消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乘客上车后目的地点发生变化的,费用按实际行程收取。车辆到达约定上车地点前收到约车人取消订单信息的,应及时通知驾驶员取消行程。车辆到达约定上车地点后收到约车人取消订单信息的,可按约定向约车人收取相应费用。
订单完成,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实际费用明显超过预估价格的应当主动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向约车人或乘客告知。
延伸 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
滴滴出行1日宣布与Uber(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这一里程碑式的交易标志着中国共享出行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据悉,双方达成战略协议后,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Uber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优步中国的其余中国股东将获得合计2.3%的经济权益。滴滴也因此成为了唯一一家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共同投资的企业。同时,滴滴出行创始人兼董事长程维将加入Uber全球董事会。Uber创始人也将加入滴滴出行董事会。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