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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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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期间 哄抬物价,从重处罚

朱文彬 王金龙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今年6月以来,合肥市部分县(市)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昨日,合肥市物价局发布提醒,对灾后重建期间查出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公开曝光。

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营者在生产、销售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帐篷和活动板房以及建材、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和提供相关服务时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比如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在本地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采取抬高等级等手段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

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时,可直接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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