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9日表示: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第一,对欣泰电气信息披露违法案的两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首先是兴业证券。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兴业证券作为其保荐机构,对欣泰电气出具的保荐书和财务报告存在虚假信息;作为主承销商,没有发现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兴业证券警告,并处以罚款。对两位保荐代表人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
第二,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其作出处罚,并对签字会计师分别处以5年、3年市场禁入。
第三起案件为新华都信息披露违法,证监局处以警告,罚款30万,对相关负责人警告、罚款。
第四起为中信建投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委托,操作账户融资融券获利案,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杨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