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算“失信”?失信了会有哪些惩戒措施?这些问题很快将有明确的答案。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获悉,《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近期将出台。
信用信息可自助查询
据悉,合肥市信用平台已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合肥市信用平台将与其他省、市、地区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
如何查询信用信息?记者了解到,社会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可通过“信用合肥”网站、合肥市信用平台查询已经公开发布的公共信用信息。
如果想查询尚未公开发布但依法可申请查询的公共信用信息,需书面申请,凭有效证件查询。
刻意违法拖欠员工工资也算失信
对于社会法人来说,哪些属于失信行为?
“在各部门及组织开展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刻意不履行约定的等都属于失信。”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除此之外,社会法人偷税逃税骗税,甚至是刻意违法拖欠员工工资的,都属于“失信”。
一年内获得1条以上良好守信信息可获激励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对一年内获得1条以上良好守信信息,且未发现存在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社会法人,可实施守信激励。
“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资格审查、评先评优、财政性资金扶持等工作中,优先安排或加大支持力度;在行政审批等事项中,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相关负责人说。
同样的,如果社会法人失信,不仅会在全社会或特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失信行为信息,还会在政策优惠和财政性资金扶持方面予以限制。
根据合肥市的安排,建筑施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企业纳税等领域为“失信”整治的重点,特别是对有多条违法失信记录、被录入多个领域“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失信后可以申请“修复”
存在失信行为的社会法人是不是一辈子得背上“失信”的称号?答案是否定的。失信程度较轻的一般失信行为,会有修复信用的机会。
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社会法人想主动消除因失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可以向失信行为认定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的书面申请,并作出守信承诺。
“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允许信用修复的,要对合肥市信用平台及相关数据库的记录进行修改。”上述负责人解释,如果社会法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也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确实存在记录失误的,会及时纠正并修改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