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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拍摄不影响执法,民警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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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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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民警执法规范——
民众拍摄不影响执法,民警不得干涉

 

综合央视报道 昨天上午,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了统一视频培训。

公安部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刑事、治安、交警等警种在现场执法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全国民警统一视频演示了执法规范与标准。规范指出《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执法证件,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便衣民警应当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民警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查验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如果拒绝配合并与民警纠缠,民警可以采取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等措施。

针对怎样规范处置阻碍执法行为的困惑,规范要求民警应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要向围观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情况,争取配合,对于暴力抗拒或阻碍民警依法履职的,劝告无效可使用制服性、驱逐性警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执法情形和执法规范,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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