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电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百名红色通缉令北京落网第一人孙新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其罪名成立,判处14年6个月。据中纪委官方网站,2016年1月至6月,我国共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81人,赃款12.4亿元。目前,列入红色通缉令的百人已经有1/3归案。
北京“红通”第一人获刑
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孙新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审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275.18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先后归还人民币472.46万元,其余1802.72万元尚未归还。同时,公诉机关查明,孙新还涉嫌贪污人民币50余万。
2015年6月8日,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被通缉人员。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决其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判决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找人难是追逃首要难题
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1/3归案。尽管海外追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成绩的背后是办案人员的艰苦努力。
“找人难是海外追逃的首要难题。”从事海外追逃工作十余年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韩军介绍,即便是与我国缔结了引渡或司法协助条约,也需要我方首先提供犯罪嫌疑人在国外的具体住址,国外司法机关才能有效协助抓捕。
在国外,没有执法权的我国办案人员想找到在逃犯罪嫌疑人仿佛大海捞针。“比如,在国内我们可以很快追溯到犯罪嫌疑人的出行信息,但如果想要查询其在海外的出行信息,仅以航空为例,可能涉及上百个国家的多家航空公司,查询难度很大。”韩军说。
此外,引渡和遣返难也困扰着办案人员。据了解,一些逃到西方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当地的司法制度来拖延回国时间。以发达国家为例,犯罪嫌疑人申请庇护这样一个司法程序走下来,通过起诉、上诉和申诉等程序,一个案件可以持续10年甚至20年。
专家建议,要从完善自身法制建设、深化国际追赃合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追逃追赃常态化机制,提升研究水平和人才能力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国际追逃追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