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针对全省持续高温,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并会在劳动用工执法过程中进行检查。不过,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沿用2011年发布的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而对于这样的标准,很多市民、网友认为“杯水车薪”。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5年未变
根据2011年7月4日实施的《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4号) 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这一标准已经5年没有调整了。
每天10元被指“杯水车薪”
在合肥从事快递工作的小赵告诉记者:“我们的收入都是和我们的业务量挂钩的,和天气无关。高温津贴没听说过,如果必须要等到35℃时,一天才10块钱的话,从现在物价来看,那也太少了吧,连个西瓜都买不到。”
“我感觉高温津贴标准有点‘过时’了。”合肥白领文员张小姐认为:“虽然我们工作环境有空调,但高温天气下,我们上下班成本都明显提高了很多。现在城市那么大,上下班路上被各‘烤’一个小时是常事,像这几天只能选择打车或开车。所以高温津贴应覆盖到所有劳动者。”
我省5年未接到一例投诉
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我省高温津贴制度实施五年来,该局未接到一起关于高温津贴方面的投诉。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方面是该项政策还有很多劳动者并不熟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高温津贴标准相对较低,很少有劳动者会为一天十元这样的“小事”去和东家撕破脸,对簿公堂,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得不偿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