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国保大队原教导员陈卫军因犯受贿和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被淮南潘集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4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陈卫军在担任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孔店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辖区2起聚众斗殴事件的涉案人员“帮忙”,使得这2起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当时均未追究刑事责任,并收起其中一人“好处费”1万元。2008年,陈卫军先后在派出所新办公楼工程建设及辖区内垃圾场建设工程、高压线路工程、建设高速路便道工程、206国道建设运输水温材料工程中收起5名当事人39万的“帮助费”、“治安保护费”等。此外,陈卫军还为辖区2名聚众斗殴的村民提供“帮助”,为1名在家开设赌场的村民提供“照顾”,收取3名当事人“好处费”5万元。综上,陈卫军在担任孔店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8人钱财,共计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