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向社会征求意见。如今,原定的一个月的征求时限已到,在不久的将来,修订后的《重组办法》将公布并开始实施。但是,即使重组新规还没有步入正式实施阶段,但已对上市公司的重组开始产生影响了。据不完全统计,在监管部门发布征求意见稿的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沪深两市已有31家上市公司宣布终止重大重组事项,而去年全年宣布终止重大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也不过56家左右。
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即在于对《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进行了重大修订。此前,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构成借壳上市(目前称重组上市)须同时满足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重组进来的资产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的100%两个条件。而如果是重组上市,则其标准须与新股IPO等同。经过修订的《重组办法》实施之后,笔者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终止重组。显然,这是重组规则正发挥出威力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