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教育厅日前通报2016年第二季度各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和有偿补课等典型问题查处情况,凤台县实验小学老师收费补课等四起典型问题被查处。
教师开办“小饭桌”被解聘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凤台县实验小学教师高某某在实验小学西边化肥厂家属区开办“小饭桌”,招收约20名本班学生。教师杨某某在凤台县经委家属院内开办“小饭桌”、有偿辅导班,招收14名学生,收取每生每月350元至650元不等的费用。教师任某某在老县政府5号楼开办“小饭桌”,收取每人每月300元、600元、700元等不同的费用。教师关某某和孙某某组织本班学生开办暑期有偿补习班。
凤台县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对高某某予以解聘。对组织、参与小饭桌和有偿补课的杨某某、任某某、孙某某、关某某4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取费用,扣发当年的绩效工资,调整到乡村学校工作2年。扣发实验小学主要领导当年绩效工资。对实验小学予以通报批评。
“辅导作业”每人收费800元
肥东县店埠学区城关小学教师潘某某、李某某自2015年9月起,利用放学时间,组织本班11名学生到位于学校附近的小区辅导作业,收取每生800元辅导费用。
肥东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名老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该校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用“家长委员会”名义也不行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濉溪县第二中学高一年级部分班级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借“奖励优秀和进步大的学生、支持班级开展活动、发放看班老师补贴”等理由,向7个班级,每人收取200元、500元不等的费用,总计收取37600元,用于支付教师补课报酬。
濉溪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要求该校立即清退所收费用;责令濉溪县第二中学校长李某某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校长被免职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凤阳县府城小学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为1-6年级学生征订专题教育读本。为1-2年级学生超范围征订语文、数学《教辅材料。
针对该校违规行为,凤阳县教育局作出处理:免除校长的职务;对府城小学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立即进行自查自纠。滁州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通报府城小学违规行为,要求中小学坚决杜绝类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