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19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快速审理一起涉嫌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章富被依法逮捕。
今年57岁的章富,系马鞍山市向山镇人,10年前与其姐夫共同出资,在该市濮塘镇注册成立一家机械有限公司,章富任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不久搬迁至向山镇向山矿塌陷区,先后投产经营周位酸、劳伦酸、H酸、K酸、J酸、“还原物”等化工产品。去年5月期间,国家环保部华东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环保问题,所在的雨山区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改。今年3月16日,该公司以整改完毕可恢复生产为由,向区环保局提交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5月8日,章富在未得到环保部门同意恢复生产批复情况下,擅自变更“环评”规定的生产工艺,安排工人向公司“还原物”生产车间反应锅内投放原料“硝化物”,违法组织生产。
在这期间,章富又指使他人在公司东北角“酰化物”车间东侧1号母液罐附近山坡上,开挖暗沟埋下软管。软管一头连接1号母液罐下方的阀门口上,另一头连接至蒸发车间后侧的深约28米的废弃取水井内,以此规避监管偷排母液罐内的母液。章富随后违法组织工人在“酰化物”车间进行“还原物”生产,生产20余吨“酰化物”以及“硝化物”、“还原物”等化工产品。
经查,该公司“酰化物”车间所产生的母液均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净化处理。除部分残余外,其余母液均排放至蒸发车间后侧废弃取水井中,造成多处地下水严重污染。目前,犯罪嫌疑人章富已被依法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