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物业 收取“买路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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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物业 收取“买路钱”的权力?

□ 子非鱼
留下买路钱 王恒/漫画
 

“快递车出入小区,竟然要办理400元的通行证。”近日,北京市丰台大红门锦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引发小区居民不满,质疑其合法性。物业表示,封闭式小区,实行收费通行证是为方便管理。(7月18日《新京报》)

对于快递车进小区收费之事,该小区保安队长表示,缴费400元,其中100元为押金,但押金不退,进出时需出示通行证。“通行证”的使用时间是两个月以上,可能几个月,也可能半年,“我们也说不准”。这就是说400元的“通行证”也只能使用几个月的时间,过后还得要买“通行证”。显然,要快递车买“通行证”并不是出于方便管理的需要,不过是打着安全和方便管理的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物业以此创收。这很有点“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拿出买路财”的味道。

快递车进小区要收费,货车进小区要收费,小区外居民进小区幼儿园要买门卡,小车接送幼儿要收停车费……近年来,物业收取“入场费”的乱象时有发生,只不过没有像这家物业这么狮子大开口。而所有收取“入场费”的物业都有着同样的理由——为了安全、方便管理。难道收了“入场费”就安全了,就方便管理了?其实,收不收“入场费”与安全和管理并无多大关系,收了入场费车子进小区照样是要去哪就去哪,照样没人过问、没人管理。

收快递车“入场费”为难的不只是快递员,更为难了业主,尤其是为难了老年业主,从住处到小区门口少说也有好几百米,老年人本来就腿脚不灵、行动不便,要他们跑那么远的路拿包裹,不是为难是什么?于情于理物业都不该如此的损人利己。我国邮政法明确规定,邮政企业采取按址投递,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不得拒绝邮政投递人员进入。对于快递车出入小区的问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快递企业虽不属于邮政企业,但出于方便居民考虑,也不宜阻挠快递企业投递。

那么,是谁给了物业收取“买路钱”的权力?当然没人给予。但生活中,有些管理部门对少数物业收取“入场费”的行为常常以“调解”的做法来处理,并没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来制止和制约,也是使得少数物业违规收费的一个原因。其次,目前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有关物业收取入场费的问题,使得管理部门处理起来缺乏硬度。规范物业收费,消除物业收取“买路钱”的乱象,需要补上法律的短板,也需要管理部门该硬之时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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