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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900万 “黑中介”老总一审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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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吃苦,出国务工年薪十几万元?
诈骗1900万 “黑中介”老总一审获刑15年

□ 正言 刘楚青 记者 王玮伟
 

到国外务工,年薪十几万元,面对这样的宣传,来自合肥市及周边地市的500余名民工一共交了1900万余元的中介费,可最终发现这竟然是一场骗局(本报曾报道)。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合肥中院已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蒋某,因合同诈骗罪获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

收了中介费,公司老总“失联”

现年30岁的蒋某,是安徽瑞泰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实际负责人。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蒋某明知瑞泰公司不具备境外安排劳务的资质和能力,仍然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招徕客户,收取了500余人出国中介费1900万余元。

据受害者孙先生回忆,他是农民,无任何技术特长。不过,瑞泰公司的业务员告诉他,“没有技术特长不受影响,只要你能吃苦,一年赚十几万不成问题。”

心动之下,孙先生和该公司签了出国劳务合同,并交了3万多元中介费用。“当初答应可以去澳洲打工,等了大半年,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直至2015年4月底,瑞泰公司忽然关门、蒋某失联,上百位民工得知消息后,向辖区警方报警,此案才得以案发。   2015年5月1日,被告人蒋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诈骗1900万,一审获刑15年

今年3月29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蒋某称,瑞泰公司仅是总公司“中港集团”的一颗棋子,自己也只是集团公司的一个傀儡。尽管挂着常务副总经理的头衔,但自己对瑞泰公司并没有实际控制权,尤其是在财务和人事任免方面没有决定权。

另外,证据表明,瑞泰公司只取得了公安部门的因私出入境许可,未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对外劳务的中介资质,是不能办理出国劳务业务的。

日前,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1900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经查,瑞泰公司自始不具备办理对境外外派劳务的相关资质,亦从未为任何客户办理一起出国务工,蒋某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瑞泰公司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且在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

故判处被告人蒋某犯合同诈骗罪,一审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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