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印发,我省将设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安徽体育产业发展。凡是“安徽办”的体育赛事、“安徽造”的体育产品等,都将有机会获得政府专项资金的“输血”。
支持范围: “安徽造”体育馆都将有补助
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和补助的对象为,支持体育产品生产制造企业、体育场馆运营服务经营企业和品牌体育赛事举办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
品牌体育产品生产制造商,是指在安徽省内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从事体育产品生产制造的企业。自创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是指由省内单位创办,在本省范围内举办,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
体育场馆运营服务商,是指企业、个人自建体育场馆进行运营管理,向社会提供体育比赛、体育健身、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体育场馆室内场地面积应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室外场地面积应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项目筛选:属地管理,公开向社会征集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专项资金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品牌体育赛事由赛事所在地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申报。经省、市、县体育和财政部门审核,对上一年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奖补。支持项目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征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于每年元月15日前向所在地市、县(区)体育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品牌体育赛事由赛事所在地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元月15日前向上级体育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支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由企业归还贷款本息。支持品牌体育赛事的资金,由政府用于修建比赛设施和全民体育健身场地。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除全额追缴扶持资金外,还将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理。